相约黑河 体验沉浸式冰雪旅游******
雾凇、冬捕、冰雪试车等富有特色的冰雪旅游活动,带动冰雪旅游热度逐年攀升,黑河市注重立体化发展,逐渐成长为冰雪旅游领域里的“斜杠青年”。
近几年,黑河市深入贯彻“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发挥冰雪旅游资源优势,向冰雪试车、冰雪体育、冰雪旅游、冰雪文化四个方向发力。眼下正值冬季,让我们一路向北,去感受黑河沉浸式冰雪旅游。
逊克大平台。
冰天雪地:各美其美处在“冰雪黄金纬度带”的黑河,冬天兼具冰、雪、雾凇等类型的冰雪资源,连绵起伏的山地地貌则为黑河的冰雪塑造了千变万化的姿态,每一种姿态都有独一无二的美,这也是黑河的冰雪景观最吸引人之处。
抬头是凝霜挂雪的碧玉琼枝,俯身是仙气缭绕、终年不冻的库尔滨河。这几年,逊克大平台雾凇景区声名鹊起,每到冬季都能吸引一大批粉丝不远万里而来。来自广州市的游客王小雨说:“逊克大平台的雾凇真的好漂亮,我已经留意了几年了,趁着2022年的年尾我终于赶过来看到了,比我想象中的还美!”同样终年不冻的还有五大连池的温泊,洁白的雪花覆盖在黝黑的火山上,在天地间荡漾开一幅水墨画,游客可以边泡温泉边赏雪。封冻的黑龙江远观似一条玉带,江面上也非常热闹,冬泳健将、滑冰健将各显其能,江畔的冰雕雪雕赏心悦目。
这些只是黑河冰雪旅游产业的冰山一角。2022年11月,黑河市启动了“极境冰雪蝶舞黑河”冰雪季,推出了三大冰雪旅游主题产品、7条精品冰雪线路、15个网红打卡地、40多项文旅活动,极大丰富了冬季旅游产品。为延伸冰雪旅游产业链,黑河市还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结雅市等城市线上交流合作,加深黑河冬季旅游产品的影响力。
新年登高活动。图片由黑河市委宣传部提供
冰雪试车:挑战极境180天超长“待机”的冰雪期,让冰雪试车走进了黑河。十年前,黑河的冬天只有70几家企业来试车,宾馆房间也很充裕,而现在试车企业甚至要提前一个月预订机票和宾馆。
2018年黑河捧回了首个“中国寒区试验基地”称号的金字招牌,2020年黑河成功举办了首届寒区试车节,新华社、中汽协、中汽研及70余家车企代表的参加迅速引起各大媒体广泛关注,“黑河寒区试车产业”加入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目前,黑河市正积极推进试车产业数字化转型,黑河寒区试车高新技术产业园正在建设当中。
2023年1月8日,黑河即将迎来第二届寒区试车节,不仅将延续第一届寒区试车节的穿越黑河·城市巡游赛、CCPC雪地越野挑战赛等热门活动,还将增添智能驾驶体验活动和黑龙江冰雪竞技挑战赛等活动创意,来自不同车企品牌、不同地域的参赛者,将在冰封的黑龙江上进行巅峰对决。
冰雪文化:凝聚特色寒冷没能冻结人们对文化艺术的追求,反而激发了他们冰雪艺术的创作灵感,一批批从黑河走出来的艺术家用艺术创作传播着冰雪文化。同样致力于冰雪文化创意的还有黑河市的非遗文化传承者们。乌鱼绣、桦树皮画、北红玛瑙、木雕等等非遗文化,经常以冰雪为主题创作,为冰雪文化多样化发展注入了活力,带动了民间手工艺者创业、就业,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近年来,黑河市致力于传承和打造一批冰雪民俗文化和冰雪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前不久,黑河市爱辉区四嘉子满族乡小乌斯力村举办了满族传统节日“颁金节”,游客们观赏了满族传统祭祀、品尝了“满族八大碗”等满族美食,游客张亮和女友更是穿上了特色服饰,跨马鞍、挑盖头……体验了一次满族婚礼。五大连池火山冰雪节、瑷珲上元节、逊克大平台雾凇节等民俗、文旅节庆活动,都逐渐成为了黑河冰雪文化的品牌。
可以说,冰雪艺术创作、非遗文化传承以及全民同乐的冰雪文化节庆活动,共同凝结成了黑河冰雪文化的灵魂。
冰雪运动:全民共享2022年2月5日,来自黑河北安的曲春雨与队友们在北京冬奥会短道速滑2000米混合团体接力赛,为中国体育代表团摘得首金。这不仅是全国人民的骄傲,也是对黑河市多年来重视发展冰雪体育的见证。
黑河市积极响应“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号召,每到冬天,冰球比赛、冬泳活动、雪地马拉松、雪地足球等活动接踵而来。为了让冰雪运动更方便,黑河市建设了滑冰场、冰球场、雪地球场等冰雪活动场地近200处,初步形成了冰雪30分钟健身圈,让大人孩子都能享受到冰雪运动带来的快乐。
借助毗邻冰雪强国俄罗斯的优势,黑河市充分利用冰雪人才、装备、技术等优势,通过白令海两极冰雪挑战系列赛、中俄界江黑龙江国际冰球友谊赛等体育赛事,促进国际间交流。黑河学院还与哈尔滨体育学院、俄罗斯阿穆尔国立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开展了诸多冰雪体育领域的合作,为黑河冰雪运动发展灌注青春活力。
一路向北看黑河,冰雪燃情正当时。这个冬天,让我们相约黑河,共赏北国好风光。(王彤 邵晶岩)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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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